為進一步規範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履職行為,促進和保障董事會秘書有效履職,中國證監會製定發布《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監管規則》(以下簡稱《董秘規則》),自2026年5月24日起施行。
《董秘規則》主要內容如下:一是明確職責範圍。細化董事會秘書在信息披露、公司治理、內外部溝通等方麵的具體職責。二是健全履職保障。從信息獲取、履職平台、履職救濟等多方麵提供保障,促進董事會秘書充分依法履職。三是完善任職管理。提升董事會秘書任職的專業素養及合規要求,禁止可能影響獨立履職的兼任。要求提名委員會對董事會秘書任職資格進行審查。四是強化責任追究。要求上市公司建立董事會秘書履職定期評價及責任追究機製;對上市公司出現違法違規但董事會秘書未勤勉盡責的,嚴格采取監管措施或者實施處罰。五是明確過渡期安排。對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任職、兼職等事項設置過渡期至2027年12月31日。過渡期內,上述事項與《董秘規則》不一致的,應當逐步調整至符合規定。
前期,中國證監會就《董秘規則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各方對規則總體支持。中國證監會逐條研究,認真吸收采納,並相應修改完善了規則。
下一步,中國證監會將做好《董秘規則》實施工作,促進董事會秘書發揮積極作用,推動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。